[社會札記] 對於服務貿易協議開放項目的評估與反對


對於服務貿易協議開放項目的評估


中正大學社會福利所 趙浩宏

  兩岸兩會於六月12日下午2時簽訂「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協議案除了未經立法院審核就強行上路之外,還依據「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台方包含金融、醫療、電信、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64項服務業,震驚各方團體。對於台灣的產業現況,執政黨政府未經足夠面向的溝通以及了解便進行決策,除了讓在野政黨感到難以置信以外,許多民間團體也開始聯署表示對於貿易協議的不滿。台灣近幾年來一直無法在經濟政策上有所突破,面對照護單位以及醫療單位的品質協助也時常忽視,不但一直不願意提供充足資金以及協力推廣技術的成長,甚至,在現況分析的過程中竟然誤以為資金導入就可以解決品質不一的現況,而且還將醫療業和長期照護推向「商品化」、「市場化」,導致醫療照護結構進一步惡化,而且有可能產生低價競爭的情形。讓目前各方都十分擔憂。

  審視過去,在其他國家間的貿易協定案之中,很難以找到像台灣這麼倉促且草率決定的貿易協定案。根據歐盟的過去經驗顯示,貿易整合雖然是一個能擴大總體福利的過程,但是此一過程對於低技術勞工以及弱勢勞工的衝擊始終是不可被忽略的。即使是當年英國與德國的兩國貿易協定,也採取了相當積極的措施用以降低貿易市場轉換期間可能帶來的負面衝擊。然而台灣所簽訂的ECFA不但有可能加劇台灣勞工結構性失業的問題,還有可能增加長期失業者的人數。根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所開放產業的資料分析中可以得知,在服務貿易協議施行之後將直接影響217萬名相關從業人員,共計產值4.7兆新台幣,其中包含了協議書中的55項產業開放,其中被影響的產業多半是較為弱勢的產業,這也引發各界對於此協議的詬病,正如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陳昭如所述,在所有開放項目之中,有不少開放產業的勞工多以弱勢女性為主,因此她擔心會產生不小的衝擊,「它的性別影響效益不是只看就業機會,我們也要看勞動條件以及對於整體性別政策的影響。他始終做的事情就是丟回給市場,結果就是女人在受害。」對於政府只管開放不管後續惡性發展的不負責任態度,予以批評。

  面對過分霸道的簽屬方式,研究台灣社會福利多年的學者們對於此案也有諸多批評與見解。六月12日的協議簽訂除了不尊重立法院與人民之外,早在多年前就開始的反對聲浪也始終沒有被納入參考,而且依據陸委會以及經濟部所發佈的《兩岸洽簽服務貿易協議對我相關產業及就業影響評估》書當中我們發現,對於開放陸資以合夥方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評估過程中,僅參考了三個單位的單日訪談就作最後決議,並以此認定陸資來台並不會影響社會服務業的就業衝突與性別影響,不但嚴重缺乏了服務產業的代表性與公正性,而且明顯有著規避接受人民審視的合理質疑。



維護旅遊品質,反對中資旅行社結合旅館、餐飲、購物、客運「一條龍」經營  

  我方先前已開放中資經營觀光旅館、餐飲、批發、零售、客運業,此次再開放中資獨資經營旅行社,將強化中資相關產業的「一條龍」連鎖經營,實則不利台灣的旅遊品質提升與發展。

  探討台灣政府本次的協議簽訂後可以發現馬政府在背景分析中,完全忽視了中國大陸企業結盟之實力,根據交通部觀光局本年度五月資料統計,去年度陸客團入境外匯收入為857億元新台幣,陸客團入境人數為176萬7489人。目前雖然服務貿易簽訂範圍內所稱的旅館業是只限於獨資或合夥興建觀光旅館,雖然表面上看似並無侵佔到一般旅館的生態(因中國大陸團體旅客入住觀光旅館比率為19.42%、入住一般旅館比率為78.79%、入住民宿比率為1.79%),但是以目前中國大陸市場內所擁有之連鎖低價觀光旅館品牌而言,勢必在中資企業異業結盟下同時侵佔到本國觀光旅館和一般旅館的團體入住比率,如:中國大陸旅行社接獲旅客後,利用異業結盟外包住宿與餐廳給予中資於台灣「獨資」的觀光旅館或餐廳,相形之下,若一般團體旅客來台消費時多數消費額度花費在住宿與用餐方面,則讓台資觀光旅館、一般旅館、餐廳等相關產業受到莫大衝擊,或許,衝擊力道在初期因為中資引入台灣投資建設時程可能在短期間無法完成而沒有明顯感受,但依照中國陸客團來台旅遊人數的成長比率每年翻倍成長來看,估計五到十年內當中國獨資旅館、餐廳、旅遊相關行業包套聯署完成建置時,台灣的旅遊產業將無法在陸客團旅遊成長的消費力道下得到利益。

  中國大陸的資方一向擅長「一條龍式」的旅遊經營手法,擁有訂單者利益全拿的特質。暫且撇開自由行、商務客、專業醫美團不談,中國大陸旅行團來台所佔比率逼近七成之多,而其中台灣旅遊業者所能享有的市場成長率將只是冰山一角,僅能瓜分殘羹剩飯。另外,台資與中資的旅遊產業在一消一長之下,台資旅遊產業的老舊設施和高人力成本將會讓觀光產業的低價競爭逐漸明顯,甚至有可能逼迫台灣的原生觀光產業必須面臨到連鎖倒閉以及裁員節流的情形,很難讓人相信馬總統所強調的「聘僱600位陸幹,將可創造6000個工作職缺」之績效,不但比起美國2010年至2011年的經驗數據所統計「平均多聘顧1位外籍幹部,將可另創造2.72個工作機會」要來的過分高估以外,臺灣的市場本身多為中小型而且弱勢,當他們必須在未經準備就突然面臨龐大經驗與資產背景的大陸觀光產業之下,不但無法引進大陸市場資源,而且從目前看來也很難從機效欠佳的政府手中得到協助。所以我們反對未經完整配套的開放陸資來台經營觀光產業,讓台灣本土的旅遊產業面臨巨大震盪。

藝術、娛樂服務業資金傾台,讓剛新興發展的文化與觀光產業動搖受創

  2012年台灣文化部成立,但是依據「中央政府文化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發現,雖然文化部長龍應台的知名度與媒體曝光率很高,但是一年下來卻僅有18.6%的民眾滿意文化部的施政表現,其中高達40.5%民眾認為國內近年整體文化藝術風氣並未提昇。

  台灣的文化產業包含藝術、音樂、展覽、電視電影、文創產業,甚至與觀光和展演休閒都息息相關,但是,近幾年無論是在整體規劃還是文化推廣上始終沒有太多突破,雖然與中國地區的文化素養與內涵相比絕對勝過不少,但是面對文化的保護與產能復甦,在一陣發展後卻開始呈現逐漸停滯的現象,甚至被受許多相關學者質疑,文化已經被商品化給混淆難解,甚至因為一味的利用文化來賺取利潤使得文化本身快速失去原本的涵養,令人堪憂。然而,正當台灣文化正在進行反思與重整的過程中,政府不但無法提供充足的協助來推波助瀾,反而在此時意圖將文化給賣出台灣到毀壞和遺棄中華文化與傳統的中國資方,無疑是一種缺乏反省的行徑。意圖將人民的生活和歷史全部交給市場來決定相關產業的生死。

  文化本身代表的是一個國家的人文累積與生活品味,中國長期以來與台灣的文化有著弔詭的異同關係,雖然看似雷同卻空泛粗俗的中國式品味若是在未經評估就輕易開放,勢必會影響台灣文化產業面臨斷裂的重整復甦期,而這樣的危機論述主要還是源自於台灣和中國截然不同的文化產業模式,一個是由多元的自由創作團體、工坊、工作室組成,一種則是由政府扶植並且高度干預控制的產業背景,在兩種相反的市場競逐下,重視文化本質的台灣藝術和娛樂專業者勢必會被以資金優勢且高度商品化強行進入的中資公司重創結構。這是我們不樂見而且在文化部機效低劣的時候所無法接受的。面對抽象的文化價值,我們不該輕忽怠視,而且在面對不自由而且多方限制的中國,只要他們無法保證對於抄襲、再製以及自由的尊重,台灣與中國兩方的文化產業就沒有一個平等互動的平台,而要讓台灣接受藝術和娛樂產業的資金投入就會有著莫大的潛在風險。畢竟控制了一國的文化相關產業,就等同於控制了一國的人民生活脈絡,實在是不容小覷。

保護國家基礎資料,反對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開放

  面對兩岸的開放項目簽訂,應該還是要站在兩國獨特的政治背景下進行討論。只要中國政府對於台灣的不友善行為與國家不認同尚在,就應該以政體威脅的面向思考雙方的合作項目之適切性。而對於本國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的開放下說明包含範圍為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除了地質研究的項目與本國整體地形結構相關而且可能藉此深入台灣各個隱密軍事區以及戰略重要區域以外,其他科學勘察服務項目的認定並未有所說明,也是過於草率,科學勘察的字義解釋所包含的項目過於廣泛,除了無法有效以條例限制之後的開放內容以外,對於本項目的開放也始終不清楚到底需求與目的為何,難到是台灣的研究勘查技術無法足夠滿足對於自我國家的了解?還是政府對於本國之研究希望以市場競標的方式節省預算,減少付出?

  再者,相對於台灣對於中國的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開放,中國方面對於台灣研究單位的勘察服務是否也能夠有同等的開放承諾?若是沒有,那這種不平等的單項開放又能如何讓相關領域的工作者接受,以一個國家的主權獨立面向看來,又該如何向人民有所交代,還是,除了商業的開放以及對於科學研究的開放以外,接下來就是國家的全面開放乃至於統一?

反對環境保護相關道德概念與實行低劣的中資侵犯台灣環境服務業市場

  雖然台灣的環境服務行業在最近幾年高度開發的社會氛圍之下,不時會出現負面的處理消息以及為了省錢而便宜行事的情況。但是經過了最近十年來的環境倡議團體的努力,台灣人民與非營利組織對於環境保護的重視以及汙染監督已經越來越有能力和先進的價值觀。但是反觀中國近幾年來的情形,不但忽視汙染的嚴重性甚至在許多時候政府本身就是迫害環境的罪魁禍首,而且這些以環保之名成立的環境服務相關公司也時常協助中國政府擔任劊子手的角色,作出不實的報告評估與睜開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汙染放水,沒有任何環境道德與商業倫理。面對來自如此環保觀念落後的國家市場之環境公司,政府如何能夠無條件開放他們投資台灣的環保,為台灣公民盡心監督以及保護環境。

  此次的貿易協定實在過分粗劣隨便,「沒有限制」四個大字不時出現在報告書中。依據許多單位和國家的合作協議經驗,合理的審合標準一直以來都是不該被忽視的,這其中包含該公司的成立經歷、曾經接過的相關計畫、對於進駐工作者年資的要求、各種相關技術的證明考核、應遵守的道德與規範、資產組成限制,以及明定違反規則的處分與後續賠償。若是沒有辦法給我們足夠的承諾,對於台灣珍貴的環境生態我們怎麼可以這麼隨性的就交託他人,就只因為他有比較多的資金?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對於不但對於各個產業的所知過淺,而且對於中資產業進駐的評估草率隨性,為了市場和經濟枉顧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

保障基層生計,反對未有配套措施就開放美容美髮業以及勞務輸出型服務業

  服務業的開放評估,並不是簡單的描述統計就可以分析的,它的影響必然會根據不同國家的產業歷史、工作者結構、產學生態、工會狀況、相關企業的組成方式等等不同的面向來進行評估,尤其是這次的開放對象是正處於經濟投資階段而且對於台灣擁有獨特政治情感的中國資本家,就更該審慎考量。

  兩國的市場模式評估非常的重要,就單以美容美髮業這種高度勞動力輸出產業為例,中國的廉價理髮和台灣逐漸重視設計師收入的工會目標大相逕庭。若是在有限的開放下能以同樣的標準來媒合引導中國資方參予台灣的公平競爭,尚可接受,但是在沒有明確規定宇細緻分析和限定的狀況下開放,不但容易讓低價競爭的情形解構台灣當前的理髮美容院模式,也將破壞美髮工會多年來為了從業人員所為勞動環境所作的努力。此外,面對中國式的財團經營模式,若是中資花個兩三年以低利潤的削價競爭方式來佔有台灣市場,除了讓大多是自顧者與小型工作坊的美容美髮業者被迫成為受顧者以外,也可能導致多半是女性及弱勢家庭而從事勞力輸出服務的工作者更顯弱勢,這對於台灣的財富分配絕對不是好事。

  同樣的狀況也一樣會發生在企機車維修業者以及清潔工作者,這些產業在過去就十分容易受到工作場域內的不平等待遇,在開放中資進駐台灣以後,勞工權益的保障政府又該如何加強,那些原本可以擔任自顧者的小老闆在競爭後的損失政府又有什麼樣的輔導和協助也不從而知,讓人對於服務貿易開放的協議非常堪憂。

照顧公共化,反對中資經營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1.   台灣的老人及身障機構發展已經歷經數十年,在不斷改變與漸進的過程中配合台灣整體公民素養共同發展,時至今日,民眾已經逐漸瞭解被照顧者的生活品質及人性需求,並且搭配學術界及實務工作者的長久耕耘與實務經驗,逐步推動在地老化、在地安養、居家服務等重視被照顧者人性需求的照顧模式。除此之外,為了避免市場化結果,讓財團在資本逐利的前提下漠視被照顧者的多元需求,故限定只能由非營利組織及法人可以執業經營台灣的公共照顧事業體。然而,在面臨「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欲引進中資經營的開放下,我們長期經營的人性服務思維無疑是將轉向市場化靠攏,又輔以中國從過去至今無視人權的特質,又如何能夠確保台灣的照顧品質仍然能夠立基在被照顧者需求的前提下進行?所以,開放中資進入台灣照顧服務無疑是捨本逐末,無視台灣政府、人民長久以來共同耕耘的結果,讓照顧服務的發展退步開倒車!又,即便馬政府欲罔顧台灣照顧服務長遠的發展基底,積極將照顧產業往市場化靠攏,且問,政府究竟是以什麼樣的標準來認定本土的財團已經沒有足夠的量能進行投資而急需引進中資經營?而且在面對各方面的評估後看來,引進中資來投資台灣照顧服務,無論於理、於法皆無法讓人民信服!

2.   若本協議是為了開放中資為後續引進大量的低廉照顧服務人力鋪路,則中國並非以人力輸出賺取外匯之主要國家。從現況下看來,台灣家庭看護工作的職務仍然以印尼及菲律賓籍女性工作者為主,養護機構看護工則以越南籍女性工作者為主,所以為何中資為首要開放考量,從需求面看來我們無從得知?又,在勞動議題上,台灣目前正面臨著勞動力資源配置失衡的問題,不但在教育與勞動政策間缺乏統整與協調,台灣的服務產業的勞動環境也普遍面臨著薪資水準低落及勞動保障不足等問題,這也使得青年投入服務產業市場的意願低落。若是政府單從外部引進勞動力解決需求面的問題,卻無視國內就業市場的需求,不思整體統整、處理既存問題,則只是飲鴆止渴,只會讓台灣不但缺乏國家治理的遠見並且使得國內既有勞動與教育問題益發嚴重。此舉將更突顯出政府治理效能的低落及短視。

維護醫療自主,反對中資經營醫院

1.   台灣醫療產業的發展在多年以來財團的推波助攔下,逐漸的呈現集中化、大型化的趨勢,而且都市地區的醫療供給早已飽和且過於密集,尤以大都市為甚。離島、沿海偏鄉與原鄉醫療資源的不足與匱乏乃是當前台灣醫療政策需要面對的重大議題。此外,強調社區照顧加強社群互助觀念也是當前衛生署積極推動的項目之一,為此,衛生署已經屢屢透過各種計畫與方案(轉診制度、社區藥局等)仍不能有效達到社區照顧的目標,健保局也為避免民眾濫用醫療資源(小病至大醫院)而採用不同程度的部分負擔項目,希望藉以影響民眾的醫療使用行為,對於,改善離島偏鄉醫療資源不均的問題,當前也無具體的改善成效。試問,開放中資合資、捐助設立財團法人醫院是否可以解決上述的區遇分配不均問題?是否與我國長期以來努力的公共衛生政策、醫療政策能夠相輔相成?若是無法確定,則只是促使當前的醫療分配更趨向集中化及大型化的發展,更無法落實社區醫療照顧的目標。在缺乏獲利誘因的前提下,人口稀少分散的離島與偏鄉醫療同樣仍呈現不足的境況,將會加大公民健康上的貧富差距、城鄉差距,而且政府也將因為「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定,背離長久以來衛生政策的發展主軸,同時喪失政府對全國國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之角色。

2.   台灣醫療產業早已私有化,在健保總額制度的影響下,醫療院所莫不應用各種策略確保己身的經營成效。雖名為非營利,實則仍以獲利為重要的考量。開放中資進入台灣醫療產業,無疑將會加劇醫療院所的競爭,無益於本土醫療產業的發展,甚至威脅健保體制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資金的置入若是使用於醫療設施的設備競爭上,則更將加劇城鄉落差、貧富使用醫療資源品質的差距。

3.   審視當前的醫療產業,在健保總額制度限制以及財團獲利為首要的前提之下,醫護人員的工作條件及工作保障已經遭受莫大侵害,醫護人員成為醫療院所經營者壓榨剩餘勞動力的對象,用以擠壓成本、增加獲利空間,屢屢傳出醫護人員過勞死的事件,政府不但不思考從根本直接改革醫療產業問題,仍試圖以中資投入增加財團財源,在資本逐利的前提下,醫護人員的工作條件保障勢必會在低價競爭的市場之中被犧牲,所以說,「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定對於台灣當前的醫療體系絲毫無益於整體醫療產業結構的穩定性發展與體制的健康。

需要更多的衝擊評估以及要求對岸自由開放特定限制

  面對政府過於快速的決策,我方要求政府應該要更徹底的落實就業影響之評估,在人員的訪談上,應有更具有代表性的產業及勞工代表、勞工、消費者及人權團體參與,並於台灣各相關單位與地方召開公聽會,了解民間的聲音。並且應該再確定開放項目以前評估各產業可能受影響之具體人數與具體的因應措施,並且為受衝擊的產業給予就業安全保證來注入信心。並且在檢討分析過程中也應該要一併檢討目前大陸商務人士來台、專業人士來台、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等辦法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和限制,或是採用漸進的方式來民間能夠有所時間對勞動市場的變遷有充足的反應。然後,對於確須來台工作之中國籍人士,應該要設定個別的企業、產業及全國簽證人數上限和相關審合,並比照外國白領規定最低薪資(四萬七千元)的條例,並由雇主依法負擔其勞保費及健保費,需符合台灣的勞動市場型態。

犧牲中小型企業與自顧者,縱容中國資本入侵,返台台商傻眼

  依據服務貿易協定的開放項目與分析過程可以得知執政黨在協議的過程當中缺少很多面相的思考,或者是在特定政治條件下刻意忽略台灣基層勞工的權益。而且中國對台灣的開放項目也大多無法讓本國財團獲利,就算將資金丟入中國也很有可能在競爭中遭受淘汰。

  近幾年來,已經有不少台商面臨中國崛起的高度競爭環境下逐漸返台,同在去年9月28日經濟部也曾經邀請台商參加回台投資高峰會議,其中便有20家廠商當場簽下意向書表示支持新的返鄉助商政策。依據政府近期所實施的“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的短期措施,成效顯著,截至今年5月底止,已審核通過31件台商回台投資案,其海外布局涵蓋大陸地區及歐美、東南亞等地,並預計投資總金額達1770億元。經濟部表示,更在今年前5月共計有19件台商回台投資案件,投資金額250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3%。然而,正當台商在海外競爭以及返台投資之間選擇配合國家發展的同時卻開放中資來台,不但硬生生打了這些反國台商一巴掌,也讓他們返台投資的未來處境更是堪憂。完全不一致的經濟發展動向,不但對台灣勞動市場造成傷害,更讓台灣的資方無論是留在本土的還是返台投資的都彷彿被欺騙一般。

  台灣的經濟結構特殊,面臨龐大強是的中資,本國中小企業根本無法負荷大型市場運作所需要的初期投資與營運成本。這麼一來,台灣的中小型企業極可能因競爭不足而被淘汰。以過去歐盟整合過程的經驗為例,許多後續的資料都明顯指出,在經貿合作以後只有德國與法國這類具有大型企業的國家才能從中獲利,對於像希臘與葡萄牙這類小國卻是影響和震盪遠大於商業進步。而這樣的合作方式多半帶來的是更嚴重的結構性失業的產生。而台灣在外勞錄用和勞動力低價競爭問題未解決之前,中資的投入只會讓台灣充斥著更多對台灣沒有感情與牽絆的企業體,勞動力市場只會更加惡劣。而這些分析與預測政府肯定也知道,也正是因為如此,這一次的服務貿易協定的政治價值絕對是可以被合理懷疑超越經濟意義的,或者說明白一點就是親中人士完全藐視台灣人民生計的政治價值實現,讓人民十分失望與憤怒。

開放中國人力,壓縮台灣勞動力參與機會

  台灣勞動力市場長年來面臨各種問題,無論是失業率還是待業人口的逐年提高,甚至是非典型工作的惡化,然而政府在勞動力政策上始終沒有突破與定向。而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服務貿易卻要開放中國工作者來台,勢必造成台灣勞動力市場的巨大變動。不但以三年為限卻可以無限制展研次數(同為三年)的工作限制形同虛設,對於開放來台工作者的類別也等於沒有限制,包含「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專業人員」等沒有明確限定其審核標準的三類人員,勢必讓各式各樣的工作者都有機會進入台灣的勞動力市場與台灣工作者進行勞力競爭。尤其在「專業人員」項目竟然名文條例,各種專家人員的認定包含不必限於取得專門職業證照者,讓許多學者感到訝異,這樣的特別待遇不但對於其他國家的工作者不公平以外,對於台灣的工作者也並不公平。若是本條例開放,未來台灣的勞工不但要與中國勞工競爭,連需要專業能力的工作機會都將面臨「無證照專業人士」的不公平競逐,若再經過中資廠商和幹部的對台侵入以後,這樣的不平等競爭更將嚴重化台灣的就業問題,而我們的政府不但沒有改善當前的困境反而將造成台灣的勞動力市場前景堪憂。所以,不論用任何觀點審視兩岸服務貿易協定,都不合情理,於此,我們必須再度向執政黨表示政府應該為了人民著想,立即終止這樣不公義的條款通過。

台灣需要的是一個有擔當的政府而不是逃避問題尋求中國外援的軟弱政黨

  台灣的產業活化和勞動力的提升已經陷入停滯多年,正當亞洲四小龍的其他國家和中國不斷進步成長的時候,台灣已經停止進步,甚至必須向阻礙本國發展的對岸尋求協助,並且出賣台灣的勞動力市場和過去撐起台灣經濟的中小企業主。中資的完全開放可想而知,將帶來一陣腥風血雨,而且受害者將從業主到勞工都難以脫離,獲利的人是誰?實在難以得知,是從台灣公司換到中資公司的倒廠員工?還是連陸資都愛的東南亞外籍勞工?但其實很多人都知到,台灣需要的是一個有擔當的政府而不是逃避問題尋求中國外援的軟弱政黨。面對現在的產業困境一直以來都不是資金進入都可以解決的,如果台灣真的適合以外資投資就可以改變,那不必等待中資開放就應該有很多設廠世界的國家願意前來,但為什麼始終沒有。所以,中資來台一事從來都不單純只是因為台灣具有投資吸引力,也從來都不是針對台灣的問題。那該怎麼解決呢?在此其實有一個方向建議,要政府看出來台灣的問題是出自於「高不成低不就」的勞動人力,高者無力得到,低者又不屑遷就。所以真正重要的解決之道還是對於勞動市場的機極投入和就業媒合。其實,若是曾經執行過就業媒合工作的社會工作者都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台灣的社會福利制度看起來很多多元完整,但是在確實施行以後總是問題百出,所以重新整理出一個更有執行效度的就業媒合系統和方法才是幫助人民和企業的最好方式,不然中資就算來台也不會創造多少工作機會,台灣的服務提供市場早就已經幾近飽和,新的中資產業就算真的可以創造工作機會,扣除被破倒閉淘汰的產業也許失業者將上升更多。所以,若是不強化台灣勞動力的「素質」和「就業觀念」,找不到工作的人未來依舊,而且他們只會越來越難以跟廉價的外籍勞工競爭。

  所以,面對並未開放各相關產業公開進行聽證,邀請勞工代表、相關團體開放公民參與過程,而且未能釐清各種衝擊並提出因應措施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我們實在沒有理由去予以認同。而且,為了保護台灣的服務產業品質與醫療和服務相關產業的勞動市場環境,在沒有任何必要開放的前提下,我們堅決反對政府利用這些兩岸貿易條件,來交換少數既得利益產業的廠商圖利。這是絕對不公不義的。希望政府能正視台灣的勞動力市場問題,並了解到台灣人民需要的是一個有擔當的政府而不是逃避問題尋求中國外援的軟弱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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